讲述两个男人为了抓住连环杀人犯而违反法律和原则的故事。“谁是怪物!是你,是我,还是我们?”
属于撒狗粮了 一定是先有的片尾 衍伸出了这么封情书
为随手纪录的生活瞬间创作一整部电影,有什么能比此种创作层级的颠覆更动人?
“天色尚早,但是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捧着花哼着歌的金敏喜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我爱你”。“我也爱你。”
当我爱你三个字出现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原来他的每一电影都不是拍给观众看的,他自始至终爱的只是一个金敏喜,电影不过是他示爱的一封封情书罢了,而我们外行人却千方百计想要读懂这情书。
极高期待下还是有不少惊喜,怎么又被你蛊到了……再次感叹无论是单站在影展策划还是洪本身的风格/内容/主题/卡司等任何角度看,Multiverse这个词是多么suits him(Dennis你好懂)。这部作为最后一场尤其点题,人物和创作的随机性,与之前作品角色台词的一些奇妙串联点,生活中他和她的映射,相似又似乎脱离了过去的很多。金说至今最喜欢的scene就是本片里的 你们看到或许会猜到, yes we all did, very obvious.
语言变成手语之后还会有诗意吗?金敏喜光靠动作能让人感到爱意吗?答案似乎并没有撼动语言的地位。这部显得如此尖酸刻薄,所有的讽刺都在李慧英一声声冷笑中。甚至形成了一种尴尬的幽默感。我太爱她在听到别人的夸奖后,喷吐而出的“我?”,愤怒、尖利、苦涩,像一把毫不留情刺向自己的剑。
第一部洪尚秀 固定机位长镜头人物说话
讲电影的故事在电影院看电影 真的很适合在电影院看 第一次有这样奇妙神奇的影院体验
现实小说家的才智不是编一个精彩的故事,而是把最乏味的故事也能讲得引人入胜动人心弦,就像梵高画的那双旧鞋子,关键不在题材,而是艺术。这部电影不能说非常乏味,也是常规乏味。
要是哪天我结婚了,我也要拍个这样的东西在婚礼上放!
老洪头的电影不必多说就俩字好看。可是他真的越来越过分了,以前还是拍敏喜的同时顺便表达一些自我,到这一部甚至完全没了自我,就是单纯想示爱以及炫耀wuli敏喜!重点是还拿了奖!好过分!好嫉妒!!
7.3/10。①剧情直接复制简介:小说家俊熙拜访后辈同事的书店,独自散步并遇见电影导演夫妇和演员,并说服女演员(金敏喜扮演)一起拍电影。②影像风格和《逃走的女人》一样(除了没拉焦),但过曝的摄影比较莫名其妙(如果是为了营造如梦境般的感觉,那就与这片的生活化气息冲突【而且很多地方并没多少梦境感】;如果是为了疏离感,那就与各种愉快的幽默冲突),扣0.2。③剧情上让观众一窥电影的大致制作过程。④一些微妙的小幽默。⑤喜欢学手语那段。⑥秀恩爱:前面都是黑白,金敏喜捧花一段突然变彩色,这种对比显得她更漂亮。
长袖哥又在电影里夸媳妇!对这种话唠片越来越爱了
南北朝时期,嵇康把竹林七贤一些有的没的,日常生活,喝点小酒等,不加修饰的拍下来,或者写下来,或者刻在竹简上,此举越随着朝代更迭,越那什么,这么解释,不知道明白了否?
这么“自我”以及“自私”的影像日记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感动着不再相信爱情的世俗的人们
洪常秀已经放弃什么技术了,所谓的结构、黑白影像等等,看不到洪导的突破在哪里,甚至还有很多退步,这部电影最大的优势是金敏喜。这样的电影就是八卦电影,属于洪导的私密自嗨,顺带给娱乐周刊贡献一点正面回应材料。
还是偶遇,尬聊那点事儿。这次主题意外的浅显,就是赞美老婆漂亮又可爱,最后再撒一波狗粮秀恩爱,这样都能拿奖你敢信?
都在夸洪金的恩爱,但我对他俩实在羡慕不来;我要赞美李慧英的카리스마!教训一身爹味的权海骁那里实在太搞笑。
欧尼珍惜地捧着野花野草扎成的花束,轻哼着婚礼进行曲,走向老洪,一直缺席的老洪终于以声音出现,两人互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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