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蕾切尔(杰西卡·查斯坦 Jessica Chastain 饰)、斯蒂芬(马尔顿·索克斯 Marton Csokas 饰)和大卫(萨姆·沃辛顿 Sam Worthington 饰)组成的以色列秘密特工小组曾经在效命年间叱咤风云,如今虽已全部退休,却仍然是特工后辈们的偶像。然而功成身退的蕾切尔(海伦·米伦 Helen Mirren 饰)却始终放不下一个心结,那就是30年前小组千辛万苦追查的一名纳粹战犯沃格尔(加斯帕·克里斯滕森 Jesper Christensen 饰)在关键时刻突然神秘失踪了,使得任务无疾而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如今小组成员竟然同时得到讯息说沃格尔又重现江湖,三人再次聚首,然而蕾切尔却在秘密调查中意外发现当年的追查报告存在造假嫌疑,这使她开始无法信任两位同事,而各自背后深藏的惊天秘密也如剥茧般渐渐浮出水面……
本片翻拍自2007年的以色列同名电影。
【D】剧本还是很好的,但奈何布拉纳一塌糊涂的导演水平和拙劣模仿,空有堆砌的技巧的糖衣炮弹。
如果站在爱尔兰人的角度去看,不难理解为什么会那么痛恨英国人
6/10。其实整体的质感还可以,故事虽然普通,但把童年的美好与家庭、社会的暗流涌动展现了出来,算是完成了任务。然而故事还是过于琐碎,导致没有重点,而且所谓童年的美好大多透过看电影来呈现,是为剧作上的偷懒。
有人提到,这部电影就是布拉纳的『罗马』,的确,不管是题材还是黑白影像的运用,本片似乎与阿方索·卡隆的『罗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看完全片你就会发现,这是一部精致工整但缺乏感染力的作品,电影对影像和配乐的运用确实特别考究,黑白影像增加了历史质感,拍摄的角度和构图也堪称教科书级,但在故事和情感表达上,却存在很大缺陷,很多私人情感与时代背景割裂,让人很难找到连接,不可否认会有小感动,但难有大共鸣。与『罗马』给我带来的触动相比,这样的落差也许不仅是因为地域、文化、信仰的差异。当然,导演也不只是夹带自我情感的私货,也借着片中父亲对男孩的教导,道明了自己对这段动荡时期的反思:不管是信仰什么,只要他是个正直善良的人,都可以成为朋友。总的来说,比『罗马』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庆幸时长适中,不至于冗长乏味。三星
不错啊,画面好看,故事简单深刻,希望能拿两个奖。最后一句台词——“Go.Go now.Don't look back.I love you,son.”
肯爵写给家乡的情书,非常personal的作品。剧情主要叙述了家庭琐事,冲突可以说完全感受不到。
电影真没那么差。貌似童年的时光,就算是灰色的也带着些许传奇的色彩,那个时候人与人的距离是心贴心的,家人的牵绊永远是温暖的港湾,巧克力甜得让人觉得幸福就该是这个味道,还有翘首期盼新年的滋味…这种私人的泛黄影像,就算是杂乱的、拼凑的也会让人觉得温暖。
到底在讲啥个故事啊
小朋友可爱,但是电影匠气十足,看后越想越觉得难看
基本是《罗马》的套路,孩童视角的大时代历史变革➕60s黑白怀旧风,OST的民谣蛮动人。摄影构图非常好,但服化道的细节并不太像六十年代,不知道是不是预算不够
把一个告别故乡的故事建立在宗教冲突的背景下,给留下的人一个离开的理由,给离开的人一个安心的原因,给迷途上的人一条僻静的道路。身处万里之外的我,虽无法感触其中的挣扎与无奈,但也从中得到了对在不久后离开故乡的些许慰藉。配乐是艺术。
No matter how far you go, you never forget where you came from.
开篇的长镜头和运镜真好看,黑白色调+摄影沟通+运镜,可以拿个最佳摄影奖了。剧本虽算一般,但导演实现得真好。可惜自己没一次看完,断断续续看的,让我的情绪无法有连贯感。值得二刷的电影。
彩色到黑白的过度很好;开头展现冲突时环绕升格后一声爆炸进入现实。
故事比较琐碎,我还是喜欢更戏剧化一些的故事,但理解拍摄者的这种处理方式,从一个小孩子平淡的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看国家民族的冲突,人物、氛围都很有感觉。
但是,看到本片的男孩在即将离开Belfast之前的家中,喊出“I don't want to leave Belfast”。能感到这才是本片作者最接近表现情感的时刻。
孩童视角的叙事,时代动荡,街区暴乱,家庭纷争,在大的阴暗混乱的背景之下,自取一丝小的温情回忆。与亲人的温暖相处,与同学的懵懂情谊,连同剧院里的色彩,共同构筑他的童年。不由得会联想到《罗马》,虽多一丝匠气,但依旧很喜欢。(2022.02.18)
Go. Go now. Don't look back. I love you, son.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电影拍得不错。但就是一段个人的童年回忆,即使配乐美丽如斯,也无法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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