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须坚持的梦想或信仰
每一个演员都唱功了得。独白部分都很赞。最喜欢的三首歌是Boho、Sunday和come to your senses。估计没人能对它们说不吧。
影片选择结束于主角30岁生日晚会上蛋糕蜡烛前的一个笑脸,而随后的五年至逝于成名作登台前夕的信息留给了旁白。而这五年,必有他心路的转变、心理的冲突,这些恰恰才是我最想看的啊。无奈影片为了塞进更多的歌舞堆料,将看似充满巧思的叙事主线敲得稀碎,而最终未能讲好一个完整的故事。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滴答滴答倒数,拉森的三十岁来得太早,而他的三十六岁永远没有到来,林聚聚在音乐剧方面的才华让另一位天才的坎坷之路串接着倒数时刻的演出美妙地呈现出来,当然要算上加菲无可挑剔的表演,八年熬出的傲慢进不了百老汇,那就潜心创作下一部剧。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本片的英文名直译过来就是“滴答,滴答……嘣!”这是一部传记歌舞片,讲述的是乔纳森追逐梦想的故事,看得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没有共鸣 唱的也感觉不咋好听。 6.5/10
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
形式会让人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音乐的忠实爱好者的话,可能看电影会非常吃力。好像就真的是在看音乐剧,但可能大多数观众进来之前不知道是这样的。在音乐叙事和现实叙事来回切换,有些不适应。P.S.加菲那个嘴,他是故意的么。。。
No.3 有人活得像夜晚的星,不需要天天为人指路,却能长久安慰失意的路人。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作为处女作水平很不错。Jonathan Larson这形象不怎么可爱,周围的人要不停地迁就他的任性孩子气。悲剧色彩的一生值得同情,但是词曲都很一般,全片最好听的旋律是生日歌。音乐剧气氛不错,但每首歌的编排高潮都上不去,感觉作曲和编曲对如何表达情绪的起伏无能为力,只能堆砌音符和声部。电影的视听也是类似的吃不上劲的感觉。听听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乐剧吧。同样,故事里包含纽约同性恋群体对抗艾滋病的情节,这个不怪Larson,实在是因为《天使在美国》太出色了,巧合的是Lin-Manuel Miranda选Andrew Garfield出演是在看过他出演《天使在美国》之后。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影片选择结束于主角30岁生日晚会上蛋糕蜡烛前的一个笑脸,而随后的五年至逝于成名作登台前夕的信息留给了旁白。而这五年,必有他心路的转变、心理的冲突,这些恰恰才是我最想看的啊。无奈影片为了塞进更多的歌舞堆料,将看似充满巧思的叙事主线敲得稀碎,而最终未能讲好一个完整的故事。
针的滴答声贯穿全片,营造出一种无法挥散的焦虑和紧迫感,是年龄焦虑,是创作焦虑,人终有一死,我们应当用有限的时间做什么?
看完最大的遗憾就是已经过了29岁可以唱里面那首 30/90 的时候,这段唱段过于迷人。
从出生开始,我们就被年龄催促鞭打着向前,
最大问题是没有拍出这个人物的特殊性和独特魅力,反而拍的更像一个纯虚构的励志故事,这是最大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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