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0。①剧情直接复制简介:小说家俊熙拜访后辈同事的书店,独自散步并遇见电影导演夫妇和演员,并说服女演员(金敏喜扮演)一起拍电影。②影像风格和《逃走的女人》一样(除了没拉焦),但过曝的摄影比较莫名其妙(如果是为了营造如梦境般的感觉,那就与这片的生活化气息冲突【而且很多地方并没多少梦境感】;如果是为了疏离感,那就与各种愉快的幽默冲突),扣0.2。③剧情上让观众一窥电影的大致制作过程。④一些微妙的小幽默。⑤喜欢学手语那段。⑥秀恩爱:前面都是黑白,金敏喜捧花一段突然变彩色,这种对比显得她更漂亮。
竟然还挺喜欢的 在金敏喜出现前频频走神 人群对话的尴尬氛围真是拿捏的太好了
洪常秀和伍迪艾伦的差距就是题材和广度上的匮乏,江郎才尽。
拍给金敏喜的电影情书,金敏喜身上有少女的娇羞、不知所措和小情绪同时又兼顾成熟女性的妩媚与知性,确实很美很有味道。非常日常,真实得有些像创作和恋爱纪录片。
“写作曾经是很有趣的 但现在 我的写作太夸张了 好像我必须把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夸大成很有意义的事情 而我要假装成是那种总是能感知到这些事情的人 这是个沉重的负担 老实说 也很尴尬 很多年以前 我的感知似乎是很有意思的 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优越感 我也相信我所感受到的一切 所以一切都还不错 但我不再这样觉得了”
又一次延续了虚实关系之辩,而这一次将触角延伸到了银幕内外,对于何谓真实,如何能够通过影像达到真实采用了最日常也是最先锋的方式:当镜头衔接到俊熙主观视角不断延伸直至镜头都出现了颤动的时候似乎一下子就让人感受到了机械影像的极限和不真实,与此同时在电影中的电影中,演员击穿影像与真正导演的对话又好像给人一种“可以相信”的美好力量中,莫名令人感伤的一种存在主义的脆弱的坚持。
除了对金敏喜的迷恋之外,从常见的一男一女渐渐转变到两个女性的必然性是什么?或者说常见的让人不适的,凝视意味明显的位置,由男性换成女性小说家的必要性是什么?洪尚秀可能想了,但观众未必都看明白了。
最奇妙的是,昨天出考場的時候我媽也給我遞了一束野菊花。
一部東亞人生感悟的話癆電影,先要對生活腳踏實地去體驗擁抱熱愛,才能在專注的事業上免除後顧之憂,而不是反之亦然,逃避之旅始終無法填充空虛空洞空心,當然,能有志同道合、三觀相似的人對話溝通協攜,那就更要感激涕零了。導演的私貨太多了,簡直把金敏喜拍成了仙女了,狗糧誰不愛呀?
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小说家这个角色过于真诚,或许只有醉酒后的金敏喜能跟她一样。最打动的还是戏里戏外的互文,浪费与否是自己决定以及哼着婚礼进行曲当你新娘的黑白转彩色。
洪常秀和伍迪艾伦的差距就是题材和广度上的匮乏,江郎才尽。
另外一个喜欢的点是,表演生活化到了一种难以分辨的地步。
这是裁缝的电影。洪尚秀把自己近几部作品的概念与话题重新排列组合了一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可以说是导演界的经济适用男了。反正拍出啥都是三大常客,要不把这部戏中戏的物料再捡起来拼一拼,下一部直接就叫『「小说家的电影」中的电影』吧,闪耀柏林。
像vlog、纪录片,又被巧合冲淡。翻了翻演职员表,导演和女主是恋人,就颇有一种微妙感,这种微妙是电影里如何借小说家之口宣告、驳斥也掩盖不住的。
讲电影的故事在电影院看电影 真的很适合在电影院看 第一次有这样奇妙神奇的影院体验
溢於言表。
最后一幕黑白转彩色,最后的我爱你表白,把整个片子一下子哄了起来,太牛逼了,“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是我眼中最美的女人”
要不是因为这个名字,都不想看洪常秀了。像他这样拍电影,一个月能拍六个。吃饭时过爆,捧花时虚焦……最低级的错误都没有人提了。片尾转彩色更是用烂了。
你比她还爱她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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