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去吧,去过一个被爱被梦想去驱动的人生吧,这很老掉牙,但总比躺平棒!听到了吗,人生的倒计时一刻不停……
半自传式呈现音乐剧作家的艺术人生。故事和音乐都不太出色。
加菲绝对是联合国认定的阳光大男孩,感染力很强,能看出他用了一百二十分的情感在演绎。 “牢笼还是翅膀,去问飞鸟吧。是恐惧还是爱 ,别说出答案,行动远胜于言语。”这部电影是献给35岁的乔纳森最好的礼物。
乔纳森是不幸的,英年早逝。
这种人社会里有不少,可惜能冒尖的真是凤毛麟角;有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枉他人世走一圈了。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也不只是国内有年龄焦虑要三十而立结婚生子,还是不要太逼自己在什么时间点之前扬名立万的好吧,电影原型后来的作品被认可但他三十五岁生病死掉了都没看见自己的成绩。电影是很可以引起浑浑噩噩的三十岁人的共鸣,什么时候能看到希望呀?可是加菲唱歌不太好诶。。。
因为与传奇伟大相去甚远
加菲太适合扮演这个角色,演技好、与原型像。
“用爱发电意难平”,创作大概率是这个世界上性价比最低的事情。没有所谓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以为创新是魅力四射的事情——但其实人们,或是说商业眼光,从来比你想象中要守旧传统。
更勿论90年代独有的那般复杂的社会环境和特殊的政治氛围。
歌舞的部分后半段不是很多,前面歌舞的部分比较多一点。不管怎么说这部电影真的很棒,具有灵性的一部传记电影。里面的音乐都很棒,如果是在电影院能看到的话效果绝对比通过小屏幕看要好很多,另外能不能不要在评论里再提爱乐之城了,两部从风格到叙事都没有任何交叉点……最喜欢的是灵感激发,泳池水全变乐谱那一段,太神了。
口水歌真不好听,故事线和情感线毫无波澜,技法一般,言之无物,题材吃香是唯一的亮点吧。加菲猫煽情起来,他不尴尬,别人很尴尬。
艺术门类大融合的流媒体年代,更能看出各门艺术类型独立存在的意义。某种跨界的“壁”,不是调试视听语言、精简叙事节奏就能轻松突破的——更何况,如这般自信的“创作者”所钟爱的,就是用所谓原汁原味的懒惰挑战双边的水准。
看过rent,见到其中一版mimi的扮演者也有参演这部电影。端了五年盘子,写了最重要的那首歌,花了八年时间准备的presentation获得巨大好评,依然无法出道,所有追梦人的一个缩影。好在伯乐和朋友的鼓励让他继续坚持下去。rent的故事原来是来自他的朋友们,可惜生命停在了剧上映前一夜,好像唐涤生,天妒英才。似乎都是这样敏感、脆弱和感性。
这么点破事拖了两小时,歌挺好听的
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影片结尾,拉森却重整旗鼓,开始创作《吉屋出租》。就是这个瞬间,对我的冲击力太大了。看完影片我其实不会觉得拉森可怜,甚至有些羡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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