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舒心又揪心,从这个普通人家的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今早和母亲通的电话。有的人离开,有的人坚守,生活就像片中神父形容的那样,变成叉子的两个尖尖,从此分叉,但神父又没有全说对,没有哪条路是天堂或地狱,只是不同的人生,因为曾经共同的来处,而互相眺望和想念。
太过于自我了,不是每条道路都通《罗马》,情感要有,技术也要有
无意间保存的,以为是法兰西。画面和音乐很有味道,英式幽默
肯尼沒有作者性,是一定的。就是操作完兩部阿加莎,也挽救不到他過去十年在荷里活,被消耗到所剩無幾的話語權。自己也清楚的吧,自省一回了,結果還是匠氣的呢。
太不了解爱尔兰了,黑白的回忆七分情,三分真。了解了一点点贝尔法斯特,无论哪里的人,基本的情感是共通的。整体7.6
可以看作是一部治愈的家庭亲情剧 除了黑白光影 和《罗马》截然不同
觉得蛮好的。布拉纳出生于1960年的贝尔法斯特,本片也是他孩童回忆的呈现。除了清楚可感的乡愁与怀旧,以及孩童视角中的童趣与纯真外,更是对动乱年代人们身份认同的强调,对那些失落的心的宽慰与纪念。北爱问题从彼时一直延续至今,甚至21年的时候还在发生暴动,此时一针一线把情感织进历史,是动人的。镜头和剧本真的是野路子。(小男孩和呼朋引伴的Woody同样都特别灵
Kenneth Branagh还是适合莎翁和阿婆。
和我唯一的共鸣就是我也要举家搬迁到月球,妈妈领巴迪送洗衣粉的举动可以看出信仰的力量,只是剧情上又显得那么刻意,个人推测本片在奥斯卡可能雷声大雨点小,最后分享结尾的话,致留下的故人,致离开的游子,致所有迷失的人
1.作为对故乡的私人回忆,从孩童的角度以黑白影像展开,就差不把Rome的tag打在credit里了,可惜这两部电影在段位上没法比较。但是相比之下这部电影对于情怀可能更拿捏地到位,这也解释了影院里很多Old White ppl都非常沉浸 2.从六十年代末开始,北爱尔兰的暴力冲突问题就一直没有完全解决,直到98年,动荡年代里也贡献了很多流向外地/海外的migrants。电影approach了关于离开还是留下的dilemma,最后选择了从以小见大的家庭故事展示一个相对温暖的怀旧出口,可能最让人动容就是影片结尾的几行“献给”了 3. Judi Dench stole the show.如果没有她三星妥妥的,但是有她的scene都如同在发光一般,成为观影中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但最后还是让我感动
5.女主真无语😑,哭哭哭,最烦了,再好看整天又哭又闹都烦得很,父母商量事情就在孩子面前,要给孩子听,就叫醒了一起说清楚,不给孩子听就tm滚远点说,夫妻吵架也在孩子面前吵,什么玩意父母,虽然男主女主都互爱,对孩子也挺好,但是也有不完美的地方
救命!不是黑白+社区生活+小男孩+年代暴乱就是《罗马》!这可能是个骡子!
每首歌倒是恰到好处,不过好散啊 也没法让我共情……
导演功力不够,以孩童视角看战争、动乱对生活的影响,成功的影片很多,这部的情绪传达以及童心和现实的对抗融合做得很一般了。拍成黑白的用意过于私人。
但是,看到本片的男孩在即将离开Belfast之前的家中,喊出“I don't want to leave Belfast”。能感到这才是本片作者最接近表现情感的时刻。
不自觉会想到《罗马》,自然会比较,质感还是差很多。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虽然个性化,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以及再一次告别吧。一些对话很有意思,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因为有共同经历,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
这是一部充满导演本人向奥斯卡评委会无限谄媚的作品,全片到处都是各种奇技淫巧的设计:黑白画风+复古年代戏+故乡情缘+小孩(童年)+迷影梗+金曲串烧+政治议题。确实因此拿到多项提名,可惜的是故事脚本太过孱弱,而且,因为太过刻意,一切都显得很假,摄影棚质感的复古街区,已经负债累累却窗明几净俨然一副中产阶级的家庭。。。就很让人出戏,本以为可以在“英国内战”的大背景下看到英国(北爱尔兰地区贝尔法斯特)某一户普通老百姓一家人携手与命运抗争的时代画卷,很可惜,导演功底尚不足以表达好这样的深刻议题,只能浅尝辄止。与同类型佳作《罗马》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当然,全片也不是没有优点,摄影一星,音乐一星,小演员很可爱演得也很有灵气一星,综合三星,可看可不看。
远好过他自导自演的两部波罗,至少在这部电影中有真情实感而不只有自大自恋。是讨巧的,精致到好像每一步都精确计算过,从诗句到老电影到配乐,甚至到每一滴眼泪,从而显得有些矫情,而且单薄。但谁没有童年呢,谁不会向往象征着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充满了无数可能性天大的事不过是眼前最小的事的童年呢?能感受这些,就够了。老电影是彩色的,其他都是黑白的。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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