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题材很棒但确实拍得不好看…唯一看点大概就是后面徐科长的反转
过于算计了,所谓的批判不过是想撬动大众情绪,用力还那么刻意,煽情并消费情绪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票房秘密吧。
不公不义刻画地轻描淡写,煽情倒是一大段,精准到每一秒的商业片套路,也把第一部的推理感和悬疑感丧失殆尽(虽然已经这么平庸了,还在苦口婆心地告诉观众记者的重要性,我就不多批评了
肖央在《误杀一》中说过,「当你看过一千部电影,你就会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离奇的事情」。套用这句话送给陈思诚,「当你看过一千部电影,你就会明白所谓的《误杀二》,根本就是《世纪大劫案》《迫在眉梢》《恐怖直播》等多部国外电影的片段大拼盘而已」。与前作毫无关联且文不对题的电影典范,烂尾系列电影之新军。电影只是用了误杀的IP去吸引眼球,实质上却在讲一个与题目毫无关联的、无任何新意的、拼凑的、拖沓的、无聊至极的狗血故事。建议避雷。二星不能再多了。
如果最后警察打得是心脏怎么办??(哦对他穿了防弹衣 可恶居然被他严谨到了
既然是一个劫持为主架构的故事,要么就故事张弛有度,要么就节奏扣人心弦,结果二者独不占,故事乏善可陈,节奏拖沓涣散,角色动机和行动线莫名其妙,强行以小人物为立场站在“市中心”呼唤爱,真是毁了这个IP该有的作为。
虽然我又哭了,但是为啥一个心脏又适配6岁小男孩又可以给16 7岁的人,三十多岁的人的心脏也可以给小男孩?
《误杀2》里小虫捉萤火虫那段,这幸福的一家三口眼睛里真的有光。小虫生病后,林日朗眼中的光没了,然后所有人眼中的光都没了。肖央、任达华、文咏珊演技都在线,甚至是小演员都演的很好。动作细节展示情绪,身体语言和台词互相配合,在看片的过程中太有代入感了。
本以为是瞒天误杀记2的翻拍,没想到是找了个好莱坞的故事翻拍。陈思诚,怎么说呢,掌握了面向大众的中国式悬疑片的故事精髓吧,社会派的煽情内核、几个脸谱化的配角人物和一个能在结尾反转一下让大家都感觉“哇原来是这样”的剧情,娱乐性上可能高分,但是也就仅限于此吧。即使如此陈思诚在华语悬疑领域的地位还是稳的,陈正道需要学的可能就是先用这样的方法打开自己的市场吧。还有我查了一下,大人的心脏不能移植给小孩,娱乐万岁吧。
看了《误杀2》信纸上写信那一幕,就一直在想“萤火微光”这个词。用自身的光芒和能量,去照亮周围、甚至给身边人带来希望,能把悬疑剧的题材拍出这么好的社会意义、能体现出每一个像林日朗一样看似平凡却不平凡的人所具有的亲情羁绊,这部电影真是很不错了。
粗糙、刻意、煽情,又让人难过。对那个袭医者的洗白不合情理,女记者演技很差,总体而言影片质量一般,白瞎了任达华和肖央的演技。
没有了陈冲的巨大杀伤力,只能看肖央和任达华强撑。延续老实人逆袭的戏路,父母对孩子的大爱。
再补充一下吧。我看这种本来能拍好但最后就是差点儿意思的电影就特别生气。有些地方逻辑不通啊。既然那个记者那么有正义感,为什么前面拒绝帮助林日朗?成人的心脏可以移植给孩子吗?林日朗居然可以跟市长达成和解?秘书长为什么对市长那么无条件的忠心?最后高利贷怎么还了?另外,后面又太煽情了。再加上最后那个行凶未遂的男的,这个角色太让人生气了。尤其是在林日朗坟前说的那句话,真的让人生理不适了。凭什么啊?你事情没搞清楚你就就要杀人了?怎么滴,这个没被你杀掉的医生还得谢谢你是吗?这样一个绝对算不上好人的人却在电影里一定程度地充当了正义的角色,他还打黄毛,他凭什么啊?
属于可看的一类,有反转有鞭挞,但人物刻画缺乏真实情感的烘托,过于描述化。
这才是那个真正明明改编但是绝口不提的电影,而且是如此鸡贼的改编,迫在眉梢最基础的一层就是批判了美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在这里立了个不知道在哪里的靶子然后凭空攻击?就算这样都畏首畏尾,所有问题都归结于上头,甩给一个以“你懂的”为存在方式的大象,可笑至极。而开头所谓的本土化改编切入方式让我想起了那个笑话,“英语作文写一个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在开头写王子问公主‘can you speak Chinese?'公主回答‘yes',接下来的全部都是中文”
不能说差,但就是太无聊了...类型片俗套桥段大拼贴,前作的悬疑气质基本被剥干净了,最容易引发讨论的烧脑话题点也没了,只剩下喊口号式的生硬共情和所谓的亲情渲染,有些浪费这个演员阵容,导演功力和剧本本身的局限是很大的原因,看过唐探网剧就知道柯汶利的水平比戴墨高多少。
全员工具人。让我们老百姓过普通的苦日子吧。不要蹭我们的热度了好吗!最后还要教育儿子顺从,还要逆来顺受,你这是在逗我吗!
真实事件,父母那段比较动容,中间反转还可以
既然是一个劫持为主架构的故事,要么就故事张弛有度,要么就节奏扣人心弦,结果二者独不占,故事乏善可陈,节奏拖沓涣散,角色动机和行动线莫名其妙,强行以小人物为立场站在“市中心”呼唤爱,真是毁了这个IP该有的作为。
肖央这次的林日朗绝了,一个走投无路的父亲,为了患病的孩子做出了难以置信的决定。孩子生病住院本是最正常的求助路径,可面对看不见的灰色障碍,普通人的无助却那样清晰,太难了。我觉得林日朗的选择是迫不得已,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伤及无辜,只是想要捍卫原本就属于他们的幸福而已。最打动我的人除了林日朗,还有张正义,他们代表着某种意义上的良心,一个提前写好了自己的结局,一个读懂了结局的意义,莫名有种惺惺相惜之感。这的确又是一场误杀,但是一次精心设计过的付出,如果你看懂了它的伟大,就一定明白这伟大背后的意义。所以,就算猜到了结局也不影响它的感人,有些爱就是这么彻底和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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