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罗根·马歇尔-格林 Logan Marshall-Green 饰)和女友艾莎(梅拉里·沃列何 Melanie Vallejo 饰)相恋多年,两人之间感情非常要好。一天,格雷带着艾莎去拜访一位名叫艾伦(哈里森·吉尔伯特森 Harrison Gilbertson 饰)的科学家,艾伦设计了人工智能芯片STEM,令艾莎叹为观止。
在回去的路上,格雷和艾莎所乘坐的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了故障,将两人带往了一处暴徒聚集的贫民窟,在那里,两人遭到了袭击,艾莎不幸丧生,而格雷身受重伤下半身瘫痪。心中充满了痛苦和绝望的格雷想为恋人报仇,于是找到了艾伦,将STEM芯片植入了大脑,在STEM的操纵下,格雷重新站了起来。让格雷没有想到的是,STEM的智慧远远超乎他的想象,而他亦被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之中。
最后几分钟被击中了 他能给她的全部都在电影里了
洪拍其他的演员的时候都像是在拍自己或者是分身,唯独拍金敏喜是她自己。镜头把金敏喜放置在画面的一侧,不强调视觉中心,或者就让她离开镜头。看似不经意,实则是给予了极大的演员自由。电影结尾,演员独自走出电影院,导演在画面里已经消失了,留下了演员自己去做决则,是去是留。最终,演员坐上电梯,从画面内“逃走”,转为空景。这场戏的调度,和洪前作《逃走的女人》的片名,形成了有趣的互文。
两星都给台词……
最后几分钟被击中了 他能给她的全部都在电影里了
洪常秀和蔡明亮的电影都是随笔型,独辟蹊径,远离商业
另外,这么高对比度把亮部几乎完全过曝抹白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过曝的是这些惺惺作态的文化人本质还是其所期望的人设?
看了两部洪尚秀的电影之后本来心灰意冷,以为可能他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这部完全改变了这个想法。故事并不是重点,有一个想拍的演员,捕捉到她和有连结的其他角色之间的自然互动和气场,一部电影就成型了。最后十分钟是绝对惊喜,谁能不爱这样天真烂漫又随性的金敏喜呢?
小精灵、小古怪、小甜蜜、小社恐,尴尬得异常真实。
老洪脸皮也太厚了!这也行?比之前任何一部作品都要赤裸裸吧,剧作挺好玩的,但是看到最后已经不想咂摸那些,好吧!我都懂,这就是真爱的力量啊!
就爱吃洪尚秀电影里吃饭喝酒聊天谈情说爱那一套。
除了洪常秀的保留节目之答记者问和喝大酒之外,整部片子意外用了明亮调的黑白色,强烈的光线对比将每个人都衬得好清亮,尤其在小说家的电影里,金敏喜捧着野花笑眯眯走过来,整个荧幕都只能看见她那张脸了,也太漂亮了。
和《在你面前》几乎一样的结构,在重逢与新识中,一个女人回到自己的过往,想用电影拍摄下此刻的生活,直至电影和生活再无区别。故事最后会告诉你,其实这部电影本身即是她完成的作品。片尾金敏喜捧花的一场,是所有作品中见过最真的情感流露。
是的。
柏林电影节看的第一部电影 第一部本来是双刃剑 但是因为赶车的问题了错过了朱丽叶比诺十 不过还好 有金敏喜 本来期待挺高的 毕竟是自己的第一部洪尚秀的电影以及金敏喜 不过因为前天只睡了三个小时 所以电影 有部分是睡过去的 加上英文字幕也没有特别完全看懂 因而评价不能说客观 总体感觉 镜头语言平平无奇 突然而不顺畅的诡异前推给人留下比较印象深刻 电影场景也很普通 应该更多的是走文学路线 但是台词对话锋芒暗藏 人物情感张力也不怎么外露 更多地体现了儒家文化下日常生活以及人心距离 但我并不觉得有展现得多好 具体对于洪尚秀的感觉 还有待观看他的更多作品来定 主要是金敏喜在这部作品里面也没有多惊艳 令人有点失望
第一部洪尚秀 固定机位长镜头人物说话
每次我都发誓不再看洪常秀了,然后每次还是又看了,实在是抵不住金敏喜的诱惑, my bad.
无关小说跳脱电影,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镜头的爱有多强烈,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黑白的,好可惜”“我可以拍彩色的”,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
为什么洪常秀的电影,大段的台词对话,却不会让我感到乏味?每次都是对于生活更深一层的洞察和见解,台词贴合生活,演员的表演自然、传神。配上黑白风格的画面,很有写实的感觉。金敏喜还是这么漂亮啊。
昔有褒曼捉鸡,今有敏喜拾叶。既是爱的宣言,也是电影创作宣言。
长袖哥又在电影里夸媳妇!对这种话唠片越来越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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