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青年瑞斯(乔纳森•莱斯•梅耶斯 Jonathan Rhys Meyers 饰)在大使馆中工作,同时他还是美国情报部门的见习人员,精明强干的瑞斯对“换车牌”,加窃听器之类的任务自然是驾轻就熟,但是他很快迎来了真正的挑战——配合探员瓦克斯(约翰•特拉沃塔 John Travolta 饰)在巴黎的行动。
瓦克斯作风强硬,举止粗暴。恍如漫画中走出的美国英雄,甫一下飞机,便咬住了毒品的线索一路大开杀戒,先后与华人、巴基斯坦和黑人帮派连番激战……瑞斯对神奇的瓦克斯目瞪口呆之余,也渐渐跟上了他的节奏。任务接近尾声之时,两人意外发现瑞斯居然也是恐怖分子的目标人物之一,原来恐怖分子们以瑞斯为突破口,试图刺杀赴法访问的美国高官,于是这对临时搭档,迅速整备出发……
人和大自然有种天然的亲近,这种亲近大过人和城市,在没有城市以前,人住洞穴、草房、石屋的时间总和远大于城市(我编的)
期待看到“不得不上路”的部分多一些从而引发一些批判,但看到的似乎多是他们主动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太浪漫化了吧~
为啥美国老人都那么有活力,可以开着房车到处去,我们老人只能在家带第三代?
在亚马逊工作那段心里最大的感觉就是,互联网把老人都赶去哪里了?工厂和去消亡的路上。
那段Fern的结婚誓言里的诗好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十八首),风景色调自然好看。
EP.11-14 《鼓屋敷篇》
景觀、光線與視聽之美讓我流淚,文本與對白的虛假無力一再將沉浸的我硬生生拉扯出來。
一首流浪者的赞歌,颇有传记文学的味道。弗恩就像是美利坚的缩影,自由、勇敢、独立、具有冒险精神,但是带着伤口上路的人也注定孤独和落寞。
在一片苍茫与寂寥之中剖开了一些实际上很尖锐的社会问题,碎片化的叙事蛮见功力,但总觉得不够深刻又没能达到理想中的那种境界。
在爱人离开这个世界之后,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为了努力保全记忆里的痕迹。我怕行人太多,我也怕痛苦的情绪占据我所有的记忆,所以我只能轻轻的面对路上的你们,我们路上再相见,我不孤单,我还有我的爱人。
像纪录片一般,跟随着科恩嫂试着去理解这些现代游牧民族。不要试图用理性去解构他们的动机,选择游牧本身就充满了浪漫。大自然和同胞的友情是对伤痛最好的治愈。
孤独最好的诠释,献给不得不上路的人,我们路上见
亲人的离去,治愈需要多长时间?“回忆在,人就在。”我相信这句话。从完全接受的那一刻起,不再和情绪做对抗,我知道自己已不再需要被“治愈”。
虽然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生活,但是,不知为何,却能深切的感受到漂泊者那股孤独、悲伤、却又温馨的感觉。可能这份感觉在电影中无处不在,无论是演员、画面、摄影、音乐,都被此深深的浸润,形成一种如诗般的美感。但又像漂泊者一样,这种如诗般的美感没有归宿,永无止境
看到中间突然明白了,赵婷对大众关注的主题,例如中西部的衰落、资本化的工业、愈来愈分化的贫富差距等避之不谈,是因为这本就是一部很直白的情绪电影,可能同样经历了一地鸡毛般的生活,对弗恩这种选择逃避社交的孤独感尤为感同身受,即便她说过上路是为了铭记死去的丈夫,可行为本身就是在逃避,跟海边的曼彻斯特那种自我惩罚不同,弗恩一边在路上一边享受着自我感动,Dave的儿子说了解一个城市最好的办法就是匿名戒酒会,弗恩的所作不也是一场无止境的互助会吗
就,你眼睁睁的知道自己这个游戏马上就要关服,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够重新洗点重roll甚至再攒一身pvp装备,剩下的时间里你连采草药赚钱都懒得,够用就好了,要那么多干嘛呢
看着还是纪录片的手法和拍摄方法,画面不那么好看,老头老太太也不讨喜,估计应该是题材还算新颖。
看哭了。选择独处在别人眼里可能是偏执,但内心的孤独不足为外人道也。 -不是每个人都能抛下一切。-你确定我是抛下一切?
为啥美国老人都那么有活力,可以开着房车到处去,我们老人只能在家带第三代?
十几岁的时候觉得这种生活方式也不错,自由,淡泊,独立。但有了一定生活阅历后,却觉得这不过是无奈之举,如果可以选择谁不愿意有个家庭,能依偎在伴侣身旁,能与亲朋好友相聚,能享受生活给予的时光。但社会的组建和机制又让许多的人不得不为了生活忙碌奔波,为了体面活着,为了心灵的安宁,他们才不得不选择了一种艰难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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