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石(在熙饰)是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他每天骑着摩托车挨家发传单,将它塞入钥匙孔中。如果过几天传单还没有被人拿掉,泰石就会撬开锁进去小住一段时间,在那洗澡做饭拍照。作为交换,他会帮主人家做些家务、打理房间。
一次,他在一所空房子里遇见了一个被丈夫施虐折磨过的女人善华(李丞涓饰)。她浑身青肿,眼神里流露着哀怨。逃走后的泰石惦记着善华,再返回她家时,恰好碰上善华的丈夫在虐待她,他当即出手,带走了她。
后来,他们两个人恢复到以前的神秘生活,结伴一起寻找空房间,虽没有言语交流,却彼此默契。一次他们进入陌生人房间时,发现一具老人的尸体,他们为他办了一个认真的葬礼后就在这件屋子快乐的住下。直到一天老人的儿子找上门来,他们被当作杀人嫌疑犯带走。泰石锒铛入狱,善华被老公带走。但是故事并没有在这里结束。
确实,比起神枪手,更一言难尽。而且最近老爷子致力于每一部怎么把自己搞死。。。
我觉得电影作为一个凶杀片来说,还是可以的。只不过这个名字“记忆”和其中一些关于记忆的镜头,让人在前面有了过高的期待,而最后几乎没有回收这些期待,估计这一点上有些失落。
主角的记忆好了,观众的失去了记忆。
开始看的时候觉得是退休人员内卷,看到最后感悟,年龄从不是做什么不做什么的理由,人会老,心不会!
Alex Hugo Vincent. 导演会取名系列。老套路爽片,阿尔兹海默症晚期杀手的绝唱。Justice has no use.
真的是耐着性子看完 结局也很 法律治不了 只能暗杀
结尾太潦草了,皮尔斯的部分应该再长一些,就饱满了。马丁从《英伦对决》开始,似乎就很喜欢这种英雄迟暮的戏码。看着连姆大叔垂垂老矣,皮尔斯也是帅气不再,时间还真是如川而逝。
腹部中弹这一幕离谱了,毕竟墨西哥人朝车尾开的枪。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影片有个BUG,沙尘暴过后,主人公从土里爬起来时,受伤的是右肋,而镜头一转,受伤的变成了左肋。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主人公视角,显示的是他出现幻觉,看到最后发现不是。
连姆是奔着杀手大叔终身成就奖去的,这个适配角色故事都可以连上了
马丁坎贝尔导演,连姆尼森大叔又在拼命,饰演已经前期患有老年痴呆症状的杀手,身手了得干净利落除掉贩卖人口的恶匪,最后的正义感爆棚!“球花”莫妮卡贝鲁奇于第35分钟出现,日渐苍老的球花已开始演母亲了,饰演不择手段雇凶杀人的霸道金钱女BOSS,最后被割喉的场面较血腥,真是太不爱惜球花了!影片再次验证金钱利益不公的背后,正义子弹才是公正判决!
很悲惨的结局,面对权钱相护最终只能以暴制暴。美国是多缺杀手啊,死活要雇一个70岁还老年痴呆先兆的人去杀人,完不成还不行,最后被一锅端了吧
刚下载完,看完再评论。、、、
失忆!记忆!完全没有抓住这个主题,利用好,会是一个很精彩的电影,但是本片只浮于表面了,如果不是连姆尼森+莫妮卡贝鲁奇,我都不想看,老爷子感觉被电影榨干了,已经拍不出精彩的动作片了这部电影其实可以走点心,可惜啊!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连姆·尼森自飓风营救1之后开始狂拍类型片,结果一片更比一片烂。身手早已不再矫健,所谓的特工片,实际上已经接受不了他缓慢的动作。
女警官很漂亮。
《掘金》这部电影,讲述的故事简单,人物很少,但却离奇沉重,对人性剖析,对现实讽刺,结合苍凉冷峻的电影画风,观感不错,也发人深省,值得分析一下。
片子背后的一些理念很不错,悲惨童年对成年后的影响,正义敌不过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混乱腐败的官僚体系,以及对一些社会问题的探索。但是杀人情节真的好血腥好吓人……况且“记忆”点题也挺奇怪的
自从营救系列走红,连叔这“有故事的孤胆英雄”角色要演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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