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 Reeves does not disappoint!!!用当下的眼光看, Batman最有意思的就是富翁和蒙面英雄的冲突点啊,也终于见识到为什么🦇被称作The world’s greatest detective. Reeves把Bruce Wayne身份矛盾点融进一个侦探/政治惊悚片,真的很会脚踏实地讲故事。噢黑色!本来就应该是Batman的颜色啊,他是个似隐似无的夜行动物,风格上也是Noir。不过不得不说用得也挺大胆,如果没条件看IMAX激光的话不如看非imax普通场😅Pattinson 算是众望所归吧,从听到选角新闻就觉得他很适合,比较惊喜的是和Kravitz太有sexual tension了LOL那场背景是黄昏的戏简直觉得是在看香水广告马上进入滚床的情节orz
看见全身上下包裹得这么严实,但唯独没戴口罩的蝙蝠侠,本来是想来看爽片的我就变得不爽了。
很喜欢蝙蝠侠在最后把自己的目标和定位从“复仇”转变成了“希望”,这是个里程碑式的转变,暴力解决不了问题,但“希望”能。
节奏缓慢,融合了侦探、黑帮的电影元素,剧情乏善可陈,风格来凑。
有没有觉得姥爷在这部剧里其实并没有阻止什么,民众该死死该伤伤,真的李云龙都比你有用!
导演太慢热了,前面太废了。又过于用力想拍出蝙蝠侠独有的暗黑孤胆英雄氛围,蝙蝠侠全程慢吞吞的,我看着都替他着急,干啥都得戈登促两遍以上。一到猫女就放旖旎音乐,一遍就够了,多了就不好使了啊,就会尴尬!萝卜蝙倒是出乎意料,虽然中二,但是竟然有种哥谭千金的感觉,仿佛市民都对他有点另类感情,和市长儿子也挺有羁绊感。蝙蝠侠晕倒那么久,竟然没人想掀开面罩看看长什么样,不能理解。。。
太熟悉之前那两部猩球崛起电影,看前对本片可能存在的优缺点已有大致的预料。私心自然还是期望马特·里弗斯能带来一些说不上蜕变也能让人惊喜的东西,但依然还是没学会去扬长避短,持续依托直白的台词独白来渲染氛围和表达人物情感,无力施展影像本身的魅力,文本上也不做必要的减法。走出了上一代蝙蝠侠的阴影,可没能很深入地走进这一版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整体只能说功过相抵吧,的确让人愈发怀念诺兰时代的黑暗骑士。
蝙蝠侠对比其他的超级英雄比起来也太depress了。我还是喜欢看超级英雄就感觉有希望的感觉。可能说这个比较真实?现实生活已经够难了,电影我还是希望cheer up一点
剧情老套,加上反派好像开了挂,一个屌丝有能在全市安上爆破和泄洪的能力,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男主帅是帅的,但感觉演技还停留在暮光之城,猫女和企鹅人都演得比他好😑😑😑剧情真的毫无新意,燃个屁!特别是跳下去水里拿根燃烧棒,不知道还以为演唱会门口管秩序呢!我不是不买英雄主义的账,也知道你心有伤痕,有一颗爱人的心却为了责任割舍,但是!剧本不过关真的太尬了,我真的受不了这种哄骗男人的片子!
最后蝙蝠侠抗洪救灾那里出了戏 其他都还挺好的 比起本阿弗莱克版本的marvel化的超影版 此版非常颓 为贴近nolan版本的暗黑风格做了更多努力 看到最后我突然明白了什么 蝙蝠侠太像社工了 明明各种迹象都指明这个城市没救了 人也从内部腐坏了 他还坚信i can make a change 还要继续留在哥谭 而猫女大概就是一个曾经有着崇高理想入职的萌新社工 最终发现system is irrevocable 赶紧放弃跑路了 暗示着那些对社工职业感到失望和无意义从而转行的人们(比如我)
猫女跟蝙蝠侠合作是因为想救她的朋友。蝙蝠侠完全无视猫女对救朋友的求助,并指责猫女“只会为了钱”。
《蝙蝠侠与罗宾》后最色的一版蝙蝠侠,连路人police的制服都很芬兰汤姆(谁懂) PS.生活在哥谭真的很高高危。
节奏实在太慢了,看得打瞌睡了,色调也实在太昏暗
帕蝙真的是,整个人都可以了。
JFK故事新编,谜语人整的挺大阵仗结果只有500个关注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超英找恐怖片出身导演已蔚然成风 观影时一直在问真的有必要这么overwhelming嘛 摄影是真有特点 要不就怼脸特写 要不糊镜加散光 还需要找纽约颜色最好看的时间拍摄 真不容易 但眼球也真受累 吵的程度已经超过信条了 就五方的凸下巴逼我坚持下去 zoe kravitz也确实可人儿 但选角这么好 故事这么没章法真的可行嘛?好莱坞现在搞深沉 娱乐片全部A24化 装逼塑造风格 累的都是观众 求超英片无论如何剪到俩小时以下上映吧 反正你至少要拍三集
没什么太大的惊喜,但也算是基本符合预期。都说超级英雄电影有一个优质的反派才能算得上是完成任务,保罗达诺很出色地用神秘与癫狂将哥谭的罪恶拨云见日,在制造混乱的同时甚至也让蝙蝠侠都蒙上了那不曾被遗忘的父辈的阴影,尽管在后三分之一才出场,对手戏也不多,但一出场就能让人抓到血色将至神棍的感觉,直教人大呼过瘾。罗伯特帕丁森的蝙蝠侠也只能是中规中矩,他的复杂性的身份即为他的原罪,他与猫女也没什么火花(可能是猫女太姬也太t),而唯一能让他获得救赎的也只是打击罪恶的快感。哥谭市到处充满罪恶,而蝙蝠侠与之相伴而行,永远不会消失。
整体来说就是duck不必,一个半小时也能说完,有些剧情也可以发生在白天,也可以没有感情线,罗伯特也可以多点表情变化,三个小时干点啥不好
红白机的时代,蝙蝠侠让我第一次有了美式英雄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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