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爱好自残,但自己的老公却无法满足自己的特殊嗜好,于是南希在网络上找到一名男子为自己提供帮助。
完整性比较高,对于没看过巴尔扎克幻灭的是个普及。乱入多兰可还行hhh
电影的优点来自原著,缺点来自除了文本其它平平。中间那一段幻想华彩明显放错了地方。估计是篇幅的原因,收尾太晚太轻。而最致命的是,对于主题与现实的关联有些肤浅。看完觉得最厉害的是巴尔扎克。
作为电影或作为文学改编都乏善可陈,但凭故事性本身就值三星了。不知是打光还是因为对巴黎太熟悉,整个氛围有一种塑料感,没有历史质感
第一次看觉得很嘲讽,后来回味:为什么世界就不能是一个懵懂热情的乡下少年所想象的那样直接而美好呢?
不愧是巴尔扎克,但旁白是不是有点多余…(意思是旁白好在巴尔扎克写的绝,但念出来意味着电影没拍出来
看完电影打开豆瓣,忽地只觉得讽刺啊,豆瓣一部部热门或冷门新片,沸沸扬扬的评论们,不知道有多少是花钱买的,多少是关系户,多少是真性情,多少是凹人设,又有多少是崇拜权重、跟风的
是为被纸醉金迷的社交所裹挟的人拍的,为让文学成为一块卑微的踏板的吕西安们拍的;也是为菲茨杰拉德这种人拍的,本可以“回归写作,回归他自己”,身体却被泽尔达所占有、被疯狂、失控的派对摧毁,他的灵魂并不属于文学。藏在故事背后的内森拥有真正的文学之眼,冷静地审视喧嚣与沉沦,“我想到了所有那些在觉醒之后,必须找到内在力量的人”:文学家不是记者,记者是语言的零售商、词语贩子、艺术家和公众之间的经纪人;文学家不是供职报社、出版社的掮客,“在巴黎,要生存下去,要懂得和纺织大亨们分享自己的女人”,不是那些见风使舵、是非不分的生意人;文学家不该是保皇党和自由党眼中的一张选票,不该向贵族的封号低头、也不该辱没爱情的庄重。吕西安曾形容卡洛琳,“她穿一双猩红色的长袜,有一张初恋的面容”,仅在那一刻他与文学擦身而过。
這拍得也太依賴畫外音了。男主演老是歪著嘴笑看著不太聰明。
没有看过原著也没有怎么看过法国年代剧并且没有完全听懂,但觉得还不错!
电影都是拍当下的,所以很难不开脑洞,太共情了。配乐很不错,看完得去翻原著了。
非常喜欢巴尔扎克的原著,发现改编的电影自然还是要看的。拍得不算怠慢,但并没找到好一点的策略,也没什么新表达要说,就快节奏地复制小说情节,像是一个「2.5小时带你看巴尔扎克《幻灭》」的长视频。小地方的青年去大城市闯荡,媒体行业的光鲜与肮脏,梦碎的主题,这些一点也不过时,可以一看。
你得把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当作驿马,骑累了就放下
我想到了所有那些在觉醒之后,必须找到内在力量的人。——幻灭
男主画上烟熏妆那个镜头我真的一个爆笑,导演感觉没有太多想象力,电影本身中规中矩,旁白过多甚至有偷懒的嫌疑,无奈巴尔扎克的故事太过扎实,两个半小时丝毫不觉冗长。有机会补个原著。
在电影院两个半小时对训练专注力还是很有效的。依然是上午第一场,和一位老先生五位老太太一起看的。
原著为电影加分不少,资本主义的道理几百年颠扑不破,底层人向上,在没有资本的情况下必须要站稳自己的立场。男主的演技略显呆滞,撑不起来整个片子…
人们都在追求着心中的美好,但太多的美丽事物只是丑陋的外套。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4.5 声色犬马的巴黎在波谲云诡间无止尽地倾泻她的幻泡,似乎人人都可分得一杯羹。但Lucien在空中坠落时,大概能够回想起来,下雨天在巴黎穿过排水沟也是要花钱的。
巴尔扎克批判现实主义写尽社会的残酷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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