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马友罗伯特·莫斯手把手教育老实伯沃尔特·马修如何有效且安全地出轨,找外遇,说一大堆真人实例后,意欲着手实施,却不料翻车
“我一开始想象的生活并不是这样的,但我们还是尽力去热爱它了,对吗? 以前,我觉得浪漫就是风花雪月。今天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对浪漫有了新的理解:它其实是一种选择,是一种勇敢,是一种英雄主义。即便自己的生活不那么如意,却依然热爱它。 这种爱,终会滋养出希望和温暖。
有点像散文的小说,又像是小说一样的诗歌。时光流转,没有宏大叙事,不过就是一家几口人的日常。前半段总觉得女主很不开心,忧郁似乎要溢出屏幕,连这深蓝寒冷的夜晚都无法稀释包裹似的。后半段渐渐好了起来,大概是她在工作中找到了自己或是遇到了新的可靠的恋人,渐渐脸上有了舒展的笑容,尽管也有岁月的皱纹。但是自始自终她说话怎么都这么温柔呢?除了那个小姑娘复吸被发现时她发了火生了气但还是很快就以帮助者的角色在保护她。我喜欢通篇的配乐,和作旧的调色,尤其是四个人在客厅吃着焦糖奶油跳着舞响起的音乐真好听。我还喜欢他们的大窗户,喜欢这个母亲与孩子们朋友般的关系。不止一次的向侯麦致敬,导演自己也拍出了有点侯麦感觉的电影。谁是这巴黎的夜旅人呢,大概每个人都是吧。
想在巴黎如水的夜色里,做一个永不归去的旅人
万合天宜,希望能好,最起码要好笑。
20220726——196;今年的新片。巴黎的夜色很美很温柔。
三伏天的一个夜晚坐在电视机前翻着手机,听着音乐,开启电影时光,让时光安静地流淌了两个小时。治愈温情,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夜晚故事,每一个人都是夜旅人,我们在城市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天地,非常自然生活,电影的配乐代入感很强,最后的拍摄镜头想起了这段时间的片场的日子。“会有别人眼中的我们,那些碎片,我们曾以为瞥见的我们的碎片,会由我们的梦来滋养。我们从来都不是相同的,每一次我们都只是外来者,是夜旅人,是他们的想象。就像被留在房间里的旧镜子上的,那些脆弱的阴影”
没有经历,所以难以怀念。上世纪80年代的巴黎,和现在有什么不同呢?床上抖动的镜头,塞纳河畔的微风,图书馆里的偶遇,许多文艺的片段拼凑起了这个电影,观影时情感的触动,但是之后似乎没有留下什么。
真的很喜欢这种温静的电影,没有浮夸的表演,一切如水流一般和顺。它让我感到了一种真诚,好像它只是一部家庭纪录片,就如少年时代一样。我莫名又想起老塔。我最喜欢的一部老塔,不是发出信仰诘问的《潜行者》,也不是诗意极致的《镜子》,而是老塔的那部毕业作品《压路机和小提琴》,我现在还记得在正午阳光明晃晃地照耀下,萨莎和瑟黎卡坐在压路机上愉快和闪烁的脸,就像他们在平凡日子里闪烁的友情一样,这种时光的记录本身就是带着诗意的。
不会演的,越认真那个使劲的感觉就越明显。
电影最后李家辉终于看到了真相。
看了一部101.7+this is us,音乐和女主好温柔啊
“会有别人眼中的我们
因为上映后一水的好评,所以我是抱着相当高的期待走进电影院的,但是它真的让我非常失望。在我看来,这部影片更像是剧本杀综艺的升级版,质感甚至比不上网大。大量室内戏的设置也许是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但这也大大暴露了导演的水平不足。起码在前一小时,我看不到任何有想法的场面调度,演员的表演也乏善可陈。电影的核心案件和市面上成熟的剧本杀作品别无二致,缺少新鲜感。舞台感极重的服化道还有布景也让我无法入戏,仿佛在看剧本杀综艺。
有一种温暖的东西,是永存的,时间无法使其停止。喜欢夜晚,喜欢夜晚散步,喜欢夜晚骑车,喜欢夜晚吹风,喜欢夜晚的自由与松弛,各种各样的情绪都会被夜晚抚慰。
在不幸中长大的人,要是突然间体会了最美好的幸福,也许便会像一匹狼一样孤独地离去,在遥远的地方回味着时光,就像是手里握着最珍贵的玉石,总会担心它会不会不小心碎掉,也许会有那么一天不再担心它是否碎掉,到那个时候人才能真正地拥抱幸福。
《扬名立万》其实有一个夜莺复仇操控全局视角:夜莺父亲在远征军印度作战时战死,原因是军政部贪污,前线补给出问题了——李编剧报道了军政部贪污案,夜莺得知真相——夜莺了解了贪污案的背后是三老——夜莺利用齐乐山复仇,主动勾引三老,并引导齐乐山杀人后掩护自己逃离现场,齐乐山抵罪——夜莺没料到一群无聊电影人要拍这个题材,怕事情暴露,主动报案,让军政部的人去处理这群电影人——夜莺发现电影人们跑到了越南,就继续跟到越南——最后斡旋制造了越南撞船事件,让所有电影人覆灭,也就是片尾报社小孩说的那个新闻。
2.5 / 全员扁平话剧腔。有故事没编剧没叙事的典型。假如不是真的自己玩剧本杀是没有任何乐趣的。
《不速来客》都叫剧本杀的话,那这部就是天花板一般的存在。电影的始末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调侃电影,戏说剧本,皆是黑暗面,而悲剧却是用喜剧包裹的悬疑感。电影大概分成两种人,一种就是像尹正,秦霄贤之类在演综艺的,第二种就像邓家佳,张本煜在演电影的。聪明的点在于把一群蠢货拉进一个局,让他们搅,而作为上帝怜悯他们,嘲笑他们,可怜他们,这不就是看《名侦探柯南》的魅力吗?只是我还有一个问题:上海歌舞厅名妓歌女失踪,没人当一回事吗?
整个故事并不是没有破绽,他说是久等不到才临时起意去救人,这根本不可能。门外都是三老的保镖,就算他真的把这些保镖都解决了,也不可能都不惊动里面的人就直接进去把人杀了,只有可能是里应外合。里面的那个正是夜莺。当时爬行的夜莺冷静沉着,不是被蹂躏了的状态。
当大家在看这么一部电影的是,主动或者被动代入剧本杀的时候,到底是剧本杀的普及成功,还是电影市场下沉找到的捷径?总之,都和电影本质偏离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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